中新網6月16日電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今日表示,解決重覆參保問題不會損害個人權益,一個人只能在一個制度裡面領取養老保險待遇,如果能查實,就會把重覆繳納的費用退給本人。
  有網友提問,“我是一個農民工,在浙江參加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,同時在家鄉四川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,怎麼處理這個情況?”胡曉義表示,這種現象是在過去,包括當前這種管理手段還不是特別健全的情況下,並不少見的一種現象,既跨制度又跨地區,現在管理手段還很難辨識。
  胡曉義表示,從理論上講,一個人參加一個養老保險制度就可以了,當然鼓勵參加待遇水平更高的。但是現在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,無法辨識是否重覆參保。
  胡曉義指出,將來要通過技術手段的提升,在同一個時間段內,保持一個人的一種養老保險關係。新農保一年一繳費,而職工養老保險是一月一繳費,可能會產生這樣一個情況,某人在農村新農保的時候已經交了一年費了,出去打工從5月份開始,5月份開始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了,這種重疊不能夠完全排除。所以將來要把握到至少跨年不能再出現這種情況了。
  如果出現重覆參保應如何解決?對此,胡曉義表示,解決重覆參保問題不會損害個人權益。我們要清理一下養老保險關係,讓他在最後領取待遇的時候只能在一個制度裡面領取待遇,但他在另外一個制度裡面的繳費,如果能查實,那麼就把他重覆繳納的費用退給本人。不重覆時段的個人繳費、集體補助以及重覆時段的政府補貼及利息都留在個人賬戶里,對個人的權益沒有損害。  (原標題:人社部談重覆參保:若查實可退重覆費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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